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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2018学年度第二学期经济与统计学院第1316周考勤旷课情况通报-经统学工
根据《广州大学学生注册管理办法》(2017年7月修订)第十五条第一项中规定:一个学期累积旷课在20学时以内者给予院内通报批评;21-30学时者给予警告处分;31-40学时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;41-50学时者给予记过处分;51学时及以上者给予留校察看一年处分(毕业班的学生给予记过处分)。《广州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》(2017年7月修订)第六十九条规定“学生违纪的预警范围”包括“累计旷课达16学时者”(第三项)。第七十条提出对学生违纪预警处理的要求。
为创建优良学风,引导同学们端正学习态度,熊嘉琪严守课堂纪律,营造勤学、奋进、文明、守纪的良好班级氛围,通过汇总前四周考勤结果,根据学校文件规定兽人之流氓攻,综合学院实际情况蓝爱子,经济与统计学院对前十六周累积旷课同学采取以下处理(具体名单见附件):
1.对累计旷课超过20学时者进行严肃批评,填报相关材料报送教务处,处理结果以《广州大学违纪处分决定书》为准;
2.对累计旷课超过16学时但未满20学时者泗水人才网,学院进行通报批评傅红雪传奇,对其综测予以酌情扣分,具体标准以综测文件为准;
3.对累计旷课在1-15学时者,由年级辅导员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工作,侧重于思想教育,引导学生向学董沁,必要时告知家长;
4.对屡教不改的学生李玉宾,在学校文件规定的范围内,可酌情加重处罚力度;
5.前十二周有旷课记录,经批评教育,认识到自己的错误,端正学习态度,且在13-16周未再出现旷课的同学,不在该通报名单中;
6.为规范课堂迟到早退现象,根据实际考勤工作特点,迟到或早退累计三次(以一小节为一次),记为旷课一次。
特此通报!
经济与统计学院
2018年7月2日
附件一:2017-2018学年度第二学期经济与统计学院第13-16周2015级本科生旷课情况及处理结果
班级
姓名
1-4周旷课节数
5-8周旷课节数
9-12周旷课节数
13-16周旷课节数
1-16周旷课合计
确定处理方案
金工151
庄楚洪
2
11
19
13
45
上报教务处巴东二中,拟记过处分
金工152
李三川
6
13
9
3
31
上报教务处,拟严重警告处分
国贸154
刘路妹
0
0
4
22
26
上报教务处,拟警告处分
金工152
郑曼妮
0
1
5
1
7
辅导员约谈,学生做检讨
金工151
廖雨馨
0
0
5
2
7
辅导员约谈,学生做检讨
会计151
刘振福
0
0
0
3
3
学生自我检讨
会计151
陈敬元
0
0
0
2
2
学生自我检讨
会计151
黄方俊
0
0
0
2
2
学生自我检讨
会计152
吴树潮
0
0
0
2
2
学生自我检讨
会计152
梁加儒
0
0
0
2
2
学生自我检讨
金工152
吴俊哲
0
0
0
1
1
学生自我检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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繁华落尽 转瞬即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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